区工信局

    工作职责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工业和信息化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广产业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区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对口部门和区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培育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七)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整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九)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统筹推进全区工业信息化工作,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大数据的应用。

    (十一)负责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大数据产业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组织指导区属国有工业企业和区属集体工业企业的改革工作。承担企业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基础职能。

    (十四)协调、指导、监督、促进非公有制积极发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经济科技企业,推荐、申报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民营经济创新基金项目。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安全科、财务科、国企科、民企科、信息化科、运行科;另有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大数据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负责人姓名

    任参贵  区委工信工委书记、区工信局局长

    办公地址

    晋源区景福北路8号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592306。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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