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3、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4、联系指导区文化共建联谊会工作;
5、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文化艺术培训和区文艺特色团队建设,加强文化品牌培育,提升区域文化品位;
6、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7、加强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思想、业务素质,形成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骨干队伍;
8、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9、承办晋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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