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晋源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布局,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狠抓任务落实,着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理论筑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富民强区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理论指南,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3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研讨和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典》等,不断加深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的理解和把握,引导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中夯实理论基础、增强法治素养。成立法治建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建设目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活动4次,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全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群众法治信仰更加坚定。
(二)牵头抓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定《太原市晋源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工作任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5次,认真研学《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1次,督促推进年度工作清单中12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三)统筹协调,依法治区委员会履职尽责
2023年,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统筹协调全区法治工作。针对不同法治领域工作要求,执法协调小组召开会议2次,普法协调小组和立法联络小组各召开会议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不断加强执法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公正执法,切实增强执法队伍的纪律意识。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一窗通办”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依托省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平台,在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改革,将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涉及的登记注册、刻章、发票、社保、医保等多个部门的受理窗口整合为一个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同时,推出免费刻制印章、免费寄递、免费发放惠企政策宣传册等新办企业“开业大礼包”。
2.创新审批服务,努力做到“一件事一次办”。一是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接待引导、政策解答、沟通协调、疑难问题处理等全程服务,做到“首问负责”,持续跟进办事流程,让政务服务既有“速度”,又有“温度”。二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自设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中介服务、申请表内容等事项信息要素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编制并公布2023年版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84项,实现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梳理规范线上政务服务事项1000余项,建立完善涉及全区31个部门9大类权责清单1584项事项。三是坚持以为企业、群众“完整办好一件事”为目标,深入挖掘、整合关联事项,精简要件、再造流程、优化服务,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构,实现提交材料“再瘦身”、事项办理“再提速”、群众办事“更直观”。组织编制企业生命全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操作规程,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式主题服务清单170项。
3.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一网通办”。一是启动“三网融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办理业务时只需登录总平台填写一次材料,待项目赋码后,转入子平台和子系统办理,实现“一网通办”,核准、发照、公示等环节均可网上办理。二是加强事项“审管衔接”。7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审管衔接”信息推送系统。除企业注册登记类事项外,其他通过审批业务系统办结的各类事项均实时归集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审批信息自动推送,促进审管信息实时共享、全程留痕、高效互认。
4.推动基层政务延伸,实现“就近办”“自助办”。一是印发了《首批入驻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镇(街道)将首批入驻事项统一印制成准确、详实、易用的办事指南,向办事群众公示,并同步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及时更新。二是扩大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试点范围,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六镇(街道)便民中心布设企业智能审批自助机及个体秒批自助机,建设企业登记注册申请、审批、发照“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零见面、无纸化、自助办、就近办、马上办”。目前,我区已实现镇(街道)一级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试点全覆盖;村(社区)规范化便民服务站覆盖率81%。
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与“告知承诺制”改革。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印发《关于调整晋源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太原市晋源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3年6月版)》,将全区56项涉及“证照分离”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动态管理,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27项,优化审批服务19项。制定告知承诺制办理和一般程序办理两类标准化办事指南,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动态更新。二是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规范告知承诺流程,清理整合涉及全区30个部门、6个镇(街道)的政务服务证明事项85项,确保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6.深化政务极速改革。印发《晋源区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优化政务服务三十条》,持续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审批流程再造,将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极致。350项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已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了84.8%。持续优化“周末不打烊+中午不断档+7×24小时自助”和“社会事务帮您办+建设工程全代办”服务,积极推行“一对一”先导后办业务办理服务模式,极大提高服务精准度和窗口受理速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市场主体54990户,2023年新登记经营主体9992户,与去年同期(7389户)相比增加2603户,增长率37%。
7.创新实施“律所+”法律服务模式,打通企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社会作用,以“律所+市场”“律所+孵化器”“律所+旅游”为先行试点建立常态化律所服务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举报咨询案件受理、公私账户解冻申诉等近20项服务举措,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积极推动完善行政机关与企业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不定期为辖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法治体检、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咨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企业所关注的问题进行“点对点”解答,用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添彩。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及时纠正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对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者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采取专家论证等方式,着力提高审查工作质量,有效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全年共审查合法性文件30件,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今年4月,在市政府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调研督导中,我区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受到通报表扬。组织编制全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区政府网站集中公示全区32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各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持有执法证执法人员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评议考核。强化案卷质量管理,2020-2023年连续4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和过程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
3.持续推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力做好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镇(街道)综合执法实现从“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从“散兵作战”向“精兵聚合”,从“粗放无序”向“集约规范”,由“被动参与”向“能动有为”四个方向转变。印发《晋源区关于推进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太原市晋源区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等文件,为镇(街道)增加事业编制17名,进一步充实镇(街道)人员编制力量。目前,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125人,其中,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30人。制发《晋源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明确各镇(街道)本级行政执法事项16项(其中,镇人民政府16项,街道办事处6项),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执法事项30项。2023年,各镇(街道)与区直部门开展协作执法217次,独立开展行政执法7次,独立开展执法检查6609次。强化培训学习,印发《2023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全年共开展城管、文化、市场、农业、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8次。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活动,赴古交市西曲街道办事处现场观摩学习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组织2023年晋源区执法证考试,发放执法证38个。印发《关于规范承接赋权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业务流程的通知》,明确行政处罚罚款流程及缴款账户,形成行政处罚闭环管理。
4.大力推进柔性执法。以行政执法监督“小切口”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让市场经营主体感受“有温度的监管”。对非主观故意的、首次犯的、负面影响较小的,酌情减轻处罚,将起到教育和警示目的即可的执法事项纳入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清单。充分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意见,制定《晋源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124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持续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其中立案14件、不予立案6件、1件正在补充证据材料,立案案件已全部办结。从审理结果来看,复议维持7件、撤回行政复议1件、纠错6件。组织开展全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计40余人参加。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工作机制,首次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全面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陈述、申辩,对行政复议案件的正确审理起到了良好效果。以区政府为被告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件,一审案件12件,已全部审结;二审案件7件,已审结5件,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数实现三年连续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从受案类型来看,主要为房屋拆迁和信息公开。持续发挥行政调解作用,一起拆迁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谈心谈话、以案释法、律师送法,最终以当事人撤诉结案。
2.坚持用“枫桥”思维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创建“枫桥式”司法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准确把握“矛盾不上交”“刑事执行”“依法治理”“公共服务”四个职能定位,持续加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力度。聚焦“党建+所建+共建”,构建“枫桥式”司法所新格局,成立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党建,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打造“规范化、精品化、专业化”的“枫桥式”司法所。积极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调解化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形成标准化人民调解卷宗48卷。常态化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公共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搭建起政府与居民群众之间的法律服务桥梁。连续4年公共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任务完成指标全市领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先导性作用,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在各个村(社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化解争议、解决纠纷、维护稳定等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养。二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服务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学习“枫桥经验”,今年5月,引入山西正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力量,依托万水物贸城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姚村司法所设立“晋·泽调解”工作室。该调委会服务覆盖市场近2000家小微企业,为全区商业市场提供人民调解服务。成立至今,调处化解各类经济矛盾纠纷9起,涉及资金400余万元,受到物贸城商户的普遍认可和欢迎。三是探索推进“旅游+法治”融合发展新路径。区法院立足区域文化旅游独特的资源禀赋,设立驻太原古县城旅游巡回法庭,通过现场咨询、法治宣传,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依法保护游客和商户合法权益,为营造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全面推进法治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依规运行
1.加强纪律监督与法治监督协调联动。结合我区实际,区纪委监委和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方案》,建立法治督察、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具体职责、任务分工,规范工作程序、运行方式,形成规范运行、高效协作、信息共享、联合监督的工作格局。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委将各镇(街道)、部门有关人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落实党内法规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巡察范围,积极推动法治建设监督工作实现全覆盖。在纪法衔接方面,涉及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衔接与协作、案件会商、案件移送、案件补充调查等工作时,严格按照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文件等规定,加强同相关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手续流程。今年以来,区公检法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1件,区纪委监委向区检察院移送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8件。
2.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区委政法委制定《晋源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任召集人,26家行政执法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健全完善《晋源区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审查通报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经过授权、核查及处罚后的审核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及处罚三分离,有效杜绝以罚代刑的发生。
3.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和反馈司法建议。今年,区人民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1份,收到回复3份,其中收到回复的司法建议涉及案件均为撤销婚姻登记、变更婚姻登记纠纷案件,该类案件涉及冒名顶替结婚、以虚假形式骗取婚姻登记等情形。在仔细研判的情况下,区法院向区民政局发出了撤销婚姻登记、变更婚姻档案信息的司法建议书。经民政局认真核实,及时撤销了相关登记信息,当事人的错误婚姻登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4.回复并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023年,区检察院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学校、企业未充分履职问题,整改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同时,我区将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情况纳入全区镇(街道)、垂直管理部门、区直单位的考核,分别赋分,要求在法定期限内全面落实、整改、反馈检察建议,整改率和回复率均应达到100%,未达标的将扣减相应分数。这一举措在堵塞社会管理漏洞,避免刑事案件再发生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紧盯审批流程环节,拓宽监督渠道。一是探索新型监管方式。坚持“应上尽上”“应纳尽纳”原则,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汇聚工作,提高数据汇聚质量,推广监管系统应用,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坚实支撑。2023年,全区27个相关部门已认领目录清单1295项、发布检查实施清单1123项,汇总监管行为数据4488条。二是政务“督帮一体”。区政务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线下“诉求协调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基础上,持续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补呼应,落实“督帮一体”,确保企业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努力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1.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全年工作总方向。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太原市晋源区“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和《2023年太原市晋源区“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法律八进”活动39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八五”普法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
2.充分发挥法治“领头羊”作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培训7场;“领头雁”培训活动中面向村(社区)基层干部开展“和谐基层,与法同行——村委会与居委会行权相关法规解读”培训;在秋季干部主体培训班中设置以“弘扬三晋法治文化 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法治文化专题课程。
3.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对执法对象开展精准普法。制定《太原市晋源区2023年度区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晋源区2023年普法宣传清单提醒函》和《太原市晋源区国家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帮助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6月9日,组织全区各单位50余名分管负责人在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参加旁听“太原市美风达科技有限公司诉太原市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案”,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举办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在晋源六小、实验中学、十小等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6场,引导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加大法治乡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基层群众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晋祠镇三家村、姚村镇西邵村、义井街道绿地社区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制作23个法治宣传栏;为红色教育基地杜里坪村和圪垯村制作法治宣传栏9个;为王郭村明秀寺制作法治宣传栏4个;为法治公园更换部分法治宣传内容。制定《太原市晋源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开展“12·4”宪法周宪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村(社区)内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进军营”“宪法进企业”“我的宪法 我的国”宪法演讲比赛、宪法晨读、“太原市晋源区‘12·4’宪法日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治邮路”等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对照党中央提出的“三位一体”法治建设新要求,对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新期待,我区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落实还需继续深化
区委、区政府历来注重党员干部的法治素质教育,但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真正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地停留在完成上级布置的相关任务层面,片面地认为只要完成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就是尽职尽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不到位,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工作还有不足,通过新媒体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渠道不多。
(二)执法队伍能力还需继续提高
我区于2021年正式启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提升了综合执法效能,但执法现场使用执法用语还不够规范,执法记录全过程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制作案卷时存在案件说理不到位、用词欠准确、逻辑性不强、笔录制作细节上不够严谨等情况,距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同时,执法人员缺乏财务、安全等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执法人员对执法实操性内容了解不深,检查标准把握不准。此外,还存在执法人员流动频繁,基层具备执法经验人员短缺,监管理念与业务素质难以跟上市场经济变化节奏,当新的执法难点出现,解决能力滞后、处理手段单一等问题时有发生。
(三)“双随机、一公开”中监管对象分库建设与维护方面还需继续加强
2023年,共发起部门联合抽查100余次,从工作原理、平台操作、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对“一单两库”建设问题、抽查任务的全流程操作问题等,进行点对点详细指导,力求让各单位快速上手。但部门间工作开展不均衡,特别是担负“双随机、一公开”发起任务的新增单位主动联合开展抽查工作的频次不够;部分单位对双随机平台需要完成的“一单两库”等基础性工作中的监管权限不够明确,监管对象库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行政执法“十项制度”还需继续完善
部分执法主体对新工作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畏难情绪,部分单位尚未完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等工作制度,对“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存在误解,认为纪委、检察院等监督部门才有权力建立相应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部分执法任务相对较轻的执法主体对执法公示制度存在误解,片面认为没有执法行为就不需要更新公示内容,没有常态化在网站或其他公示渠道动态调整执法人员清单及执法事项清单。
深刻检视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没有真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综合专业知识不足,特别是缺乏专业法律素养;三是个别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定位不清晰;四是部分执法主体对执法体制改革后的新工作新要求理解有偏差,工作主动性不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有关部署要求,狠抓“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全力推进“三位一体”法治晋源建设。
(一)强化示范引领,统筹推进“三位一体”法治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统筹推进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领域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实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健全完善社会大普法格局,强化“法律明白人”培训,多措并举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突出建设重点,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围绕服务和保障转型发展,加快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多措并举,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维护和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大力度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扩大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和普惠面,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四)健全工作机制,高效完成法治建设任务
完善和落实协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则和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加强法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力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