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晋源政发〔2024〕19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05 | 发布时间 | 2024-09-05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主体 | 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研究,同意认定水母柳春英的故事、西邵村背棍铁棍和公议拳等21项(其中3项拓展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入我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保护规划,依法依规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晋源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x
附件2.晋源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拓展项目名录.docx
晋源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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