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晋源政发〔2024〕2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时间 | 2024-09-30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主体 | 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源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组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晋源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源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组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防办《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办发〔2024〕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96号)、省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林办防〔2020〕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组建100人的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晋源区位于太原市西南,林地面积13623.35公顷,其中,有林地7603.36公顷,森林覆盖率26.33%,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晋祠天龙山景区、龙山景区、太山景区、蒙山景区、旅游公路沿线植被茂密,涉及文物古迹众多,属于省级森林防火重点区。
此次区森林草原防火大队组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装备到位、战斗力强的要求,坚持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防灭火战斗力,达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切实保护全区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组建工作专班,统筹领导大队组建工作,研究解决组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靳 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苗 爽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鑫 区财政局局长
王海全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乐 区人社局局长
常 春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孟晋原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晋洋 义井街办主任
吴 刚 金胜镇镇长
段 建 罗城街办主任
杜智芳 晋源街办主任
韩国晓 晋祠镇镇长
焦鹏程 姚村镇镇长
吴 翔 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组建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各项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孟晋原兼任。
工作专班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三、基本架构
(一)大队人员组成。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100人,由区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作为打火第一梯队。
(二)大队管理人员。大队设在区自然资源局,指定一名科级干部负责管理,并抽调3名有经验的在编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对大队进行日常管理。
(三)中队管理人员。组建6个中队,分别为直属中队(40人)、金胜中队、罗城中队、晋源中队、晋祠中队、姚村中队(共60人)。各中队设中队长1名、班长2名,负责中队管理工作。
四、职责任务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主要开展防火宣传、巡查巡护、应急处置、科学扑火等工作,必要时可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地质灾害救护等工作,以及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营造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二)开展防火巡查、巡护。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巡护,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强化火源管控。
(三)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对林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缘地带、在建工程等人员活动较多的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监管,反馈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四)积极做好预警响应。在大风、高温、持续干旱等高火险天气,进入临战状态,按照预案要求,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
(五)做好火情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确保10分钟内准备就绪,赶赴火场,做到火灾早处置,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六)科学实施火灾扑救。在火灾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根据火场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气象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扑火方案,快速处置森林火情,切实做到科学指挥、安全扑救。
(七)做好值班备勤。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按照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森林火情。
五、阶段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成立组建工作专班(2024年9月30日前)。成立晋源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领导大队组建工作。
(二)第二阶段:完善配套设施及采购装备(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完成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套,新建车库、室内和室外训练场、娱乐活动室、晾衣场等,配齐工作、生活、训练等设备设施。根据生活、工作、训练需要,完成生活用品、训练装备、防护装备、灭火装备、车辆装备等采购,保证队伍正常的生活和训练。
(三)第三阶段:组建队伍(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林草防灭火队员的招聘,所招人员均安排在新建驻防地点集中驻防。
六、工资标准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队员按照区劳务派遣(队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1.基本待遇:1980元/人/月+600元/人/月+五险+人身意外伤害险360元/人/年(1980元为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600元为绩效)。
2.岗位补贴: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职业特殊性,参照省财政厅《山西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晋财政法〔2012〕144号)高危补贴第一类780元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财政情况,高危补贴设定为300元/人/月。此外,依据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福利发放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承担更多责任、付出更多努力的工作岗位给予补贴:队长200元/月、班长100元/月,专业技术人员300元/月。如若发生火情,对参与火情处置的防灭火队员给予适当补助。
(二)第一期签订2年合同,合同期满根据现实表现等情况,可续签。
七、经费预算
组建大队所需配置的车辆、灭火、通讯等装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等费用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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