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晋源政发〔2025〕11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时间 | 2025-12-02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主体 | 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74号),我区决定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适用期已过的《关于印发晋源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名称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晋公网安备140110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