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12-02
  • 来源:晋源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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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晋源政发〔2025〕11号 成文日期 2025-12-02 发布时间 2025-12-02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主体 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74号),我区决定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适用期已过的《关于印发晋源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名称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党政机关

主办单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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